目前,市場上紡織服裝宣傳的功用性越來越多樣化,如:吸濕速干、防曬防紫外、抗濕抗風、透氣防水、凉感等。產品稱號也是叫法不一,有防曬衣、皮膚衣、速干衣、防曬帽、遮陽帽、冰袖等。為理解功用服裝產質量量的真實情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科學引導指導消費,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對局部速干類服裝、防曬類服裝及帽子、防曬類冰袖等功用性紡織產品展開了比擬實驗。
一、比擬實驗樣品來源
本次比擬實驗樣品由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組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從天貓商城、京東商城、唯品會、蘇寧易購、亞馬遜、拼多多等電商平臺購置,觸及71個品牌80件樣品。比擬樣品主要為兩大類,其中40件為吸濕速干類產品,主要測試聲稱具有“吸濕、速干、吸汗、導濕、快干、快速枯燥、吸濕排汗、排汗干爽、速干透氣”等功用的速干類服裝;40件為防曬類產品,主要測試聲稱具有“防曬、防紫外線、阻隔紫外線、遮陽、UPF40 、UPF50 、接觸涼感、冰感”等功用的防曬產品,以及標稱為皮膚衣、防曬衣、防曬帽、遮陽帽、冰袖等相關叫法的產品。購置價錢從14.9元至2982元不等。
二、檢驗規范及項目
本次比擬實驗拜托創標(北京)檢測技術效勞有限公司根據GB 18401-2010《國度紡織產品根本平安技術標準》、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平安技術標準》、GB/T 5296.4-2012《消費品運用闡明第4局部:紡織品和服裝》、GB/T 29862-2013《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GB/T 21655.1-2008《紡織品吸濕速干性的評定第1局部:單項組合實驗法》、GB/T 18830-2009《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GB/T 35263-2017《紡織品接觸霎時涼理性能的檢測和評價》等規范,對速干類服裝樣品的產品運用闡明、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汗漬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吸濕性(滴水擴散時間、吸水率、芯吸高度)、速干性(蒸發速率、透濕量)等項目停止測試;對防曬類產品的產品運用闡明、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透濕率、防曬性/防紫外性、接觸涼感/冷溫感、透氣性等項目停止測試。比擬實驗結果僅對購置的樣品擔任。
三、測試結果
比擬實驗結果顯現,80件功用服裝樣品的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透氣性、接觸涼感等服用性能表現良好。其中耐光色牢度實測結果均大于3級,耐光汗復合色牢度實測結果最低為4級,均能到達普通衣著請求;接觸霎時涼理性能實測結果均大于0.15cm2·s,到達了紡織品凉感評價規范;有30件防曬樣品的透氣性大于50mm/s,具有較好的透氣性能。
經測試,80件樣品中有27件存在未到達相關規范請求的現象,其中13件為速干服裝樣品,14件為防曬類樣品。在未到達規范的項目中,13件產品標識存在瑕疵,7件樣品的纖維含量與標識不符,1件樣品的pH值項目不契合國度強迫性規范,13件樣品的吸濕速干性能差。27件樣品網頁宣傳具有吸濕或速干功用的相關描繪而吊牌未標注,其中11件樣品吸濕或速干性能未到達國度規范請求。5件樣品的防紫外性能未到達規范或標稱請求,起不到防曬作用或防曬效果差。此外,購于拼多多平臺的一件樣品實物品牌與宣傳不符,涉嫌虛假宣傳、狡詐消費者。詳細如下:
(一)產品標識
產品標識是在產品或包裝上標示的信息和內容,是消費者理解產質量量信息的方式,標識信息的不完好或缺失會誤導消費。經測試,80件樣品中有13件樣品標識存在問題,主要有產品標識中短少產品規范、平安類別等重要信息,纖維含量、規格型號、洗濯辦法標注不標準,不同方式的產品標識中規格號型、洗濯辦法標注不分歧等問題。
(二)pH值
表示紡織品的酸堿度的指標,pH值過高或過低可能會引發皮膚過敏等不適感,從而影響人體安康。經測試,80件樣品中,有1件樣品的pH值項目不契合國度強迫性規范請求。
(三)吸濕速干性
吸濕速干性是指服裝把身體產生的汗水疾速吸收,盡量排向外層并盡快揮發,使身體堅持干爽的性能。本次比擬實驗根據GB/T 21655.1-2008《紡織品吸濕速干性的評定第1局部:單項組合實驗法》測試,測試項目包括滴水擴散時間、吸水率、芯吸高度、蒸發速率、透濕量。測試時以織物對水的吸水率、滴水擴散時間和芯吸高度表征織物對液態汗的吸附才能;以織物在規則空氣狀態下的水分蒸發速率和透濕量表征織物在液態汗狀態下的速干性。
本次比擬實驗中,網購的40件速干樣品在網頁宣傳或吊牌宣傳上明示了具有吸濕、速干、排汗、吸汗、導濕、快干等相關功用的描繪。經測試,13件樣品未到達GB/T 21655.1規范請求,吸濕速干性較差。在13件未達標的樣品中,吊牌未標注吸濕速干功用,網頁宣傳聲稱具有該功用的樣有11件。吊牌和網頁宣傳均聲稱具有該功用的樣品有2件。
其中,購于拼多多(泰億游覽野營用品專營店)聲稱為“迪卡儂兒童緊身衣運動健身服彈力鍛煉服速干跑步打底套裝”的兒童運動衣樣品,實踐收到的樣品標稱為“YIPAI”牌,且宣傳的吸濕速干性能均未到達相關規范請求。經迪卡儂品牌運營公司(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確認,該樣品非其產品,涉嫌虛假宣傳、狡詐消費者。
(四)防紫外性能/防曬性
具有防曬、防紫外等功用的產品的作用機理是應用產品吸收和反射紫外線,盡量使紫外線的透射最小,起到對人體的防護作用,減少皮膚灼傷、老化、過敏等傷害。依照GB/T 18830-2009《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的規范測定,當樣品的UPF>40,且T(UVA)AV<5%時,可稱為“防紫外線產品”。UVA是指波長為315nm-400nm的日光紫外線輻射,UPF是紫外線防護系數,UPF數值越大,透射水平越低,產品的防曬性、防紫外性、遮陽性能就越好。
在本次比擬實驗的40件防曬類樣品中,吊牌未標注防曬功用,網頁宣傳聲稱具有該功用的樣有14件,吊牌和網頁宣傳均聲稱具有該功用的樣品有26件。未到達規范或標稱請求的有5件。
(五)本次比擬實驗的80件功用服裝樣品中,有11件樣品的產品標識標注了功用性規范,1件為吸濕速干功用的規范,10件為防紫外線功用的規范。經測試,11件樣品中有1件未到達明示規范請求;17件宣傳具有功用性的樣品在產品標識中未明示相關功用性規范,且實測結果未到達相關功用性規范請求。
北京市市場監視管理局已將我會比擬實驗結果作為線索轉交屬地市場監視管理局,對本市消費、銷售的運營主體依法停止查處。
四、消費提示
(一)不是一切皮膚衣和相似的薄外套、冰袖、遮陽帽都具有防曬功用,如產品標識未標注防紫外線不能應用于防曬場景。
(二)在購置防曬類產品時,要關注產品吊牌上能否標有明白的防曬參數和相關規范,假如沒有倡議消費者不要購置,不要自覺地被網頁中各種宣傳所吸收。另外,依據經歷普通深色面料的防曬、防紫外性能比淡色好、織物密度大的面料比密度小的防曬性好。
(三)消費者購置服裝產品時要留意查看產品的運用闡明(即產品吊牌),內容能否齊全、標識能否精確標準。其應包含制造者的稱號和地址、產品稱號、規格型號、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辦法、執行規范等內容。購置具有吸濕、速干、防曬、冷感等功用性產品時,還需查看其運用闡明能否標明具有特殊的功用。不要自覺置信網絡宣傳。
(四)吸濕速干產品主要分為速干性和吸濕速干性兩類。消費者應依據實踐需求選購。也可參考本次比擬實驗的結果停止品牌選擇。
(五)消費者購置功用性產品時,應索要并留存購物憑證,以便呈現質量問題后可以有效維護本身的合法權益。